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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行驶者、师傅和车辆买下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诉讼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职责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判定结论进行要求赔偿; 3、赔偿事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花费以及因丧失劳动本主管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意外职责认定书为准; 5、另一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受赔偿职责,超出部分按照意外职责认定的比例来承受; 6、具体的赔偿准则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量相关的赔偿金额。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申请理赔的步骤包括: 1、及时报警,由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保存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的相关凭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3、向对方当事人索赔,对方要求承保的保险公司理赔的,将相关证明资料交给保险公司,经核实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理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车辆保险理赔修车流程: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你好请问一下车辆保险理赔修车流程是怎样的qot;(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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