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
一般情况下,如借款人已还清贷款,则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有担保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具体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反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方式: 1、债务人清偿主债权,归于消灭; 2、反担保实现; 3、债权人放弃了担保物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保证人是在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履行借款人义务偿还本息的义务人。保证合同的解除有以下几种方式:保证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合同解除保证合同则解除;或者借款合同变更对保证人不利保证人可以主张保证合同的解除;或者保证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如果保证合同解除,保证人没有过错的前提下,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不想给别人作担保要解除担保的,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1人已浏览
610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