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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限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聘礼的,如果查明隶属以下情形,人民...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两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可否存在能够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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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男女两方并无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两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交往同住关系,也就是说男女两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两方现在想分隔就能够直接分隔,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两方办过宴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聘礼返还有肯定的要求,人民法院支持返还聘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两方未解决结婚登记手续,即无结婚; 2.两方解决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有生活; 3.婚前给付聘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聘礼,而聘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限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聘礼的,如果查明隶属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两方未解决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两方解决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有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限定,应当以两方离婚为要求。”此要求的限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聘礼纷争问题怎样处置作出明确限定。
没拿结婚证一般是可以退回聘礼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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