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是如何规定的

2022-09-09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道路运输监督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的;(三)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运输车辆的;(五)违法扣押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件的;(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七)没有法定的、收费依据或者违反法定标准进行处罚、收费的;(八)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投诉举报不作出处理、答复的;(九)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