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最高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的规定,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
民间借贷法院审理程序首先,第一次开庭被告未到庭,缺席开庭,这个事法律允许的;联系上被告,如果法庭认为确实在需要开一次庭,那么是可以安排第二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原则; 3、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的原则;辩论原则;以及诚信原则。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按照这些规定的要求,在合同法生效前,各级法院在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过高利息就是不予保护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