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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中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未有调整,仍按上述规定执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个人所得税的推进或将成为明年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最大看点,业内专家认为,月收入万元以下的个税税率有望调低,同时建议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调低。 此前据第一财经报道,个税改革方案的制定已经初步完成,并已上报国务院。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一轮个税改革的方案旨在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税制,适时增加教育、房贷利息、养老等专项扣除项目,从而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财政部税政司的所得税处在11月初已分拆为个人所得税处和企业所得税处。支撑个税改革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也于近日在国务院文件中首次被提出。国务院近期正大力推动部门数据共享,这将逐步实现与财政、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网络连接,建设更为完善和符合征管需要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月入万元以下税率或调低,以工薪所得为例,目前我国税率共有7个级次,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3500)在1500元、1500至4500元、4500元至9000元的,分别适用3%、10%和20%的税率。此外,月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以上适用最高边际税率45%,这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定下来的,已经过去20多年。而美国、巴西、俄罗斯、印度、越南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为35%、27.5%、13%、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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