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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的效力,一是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二是内部效力,即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
连带债务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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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的效力是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二是内部效力,即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履行所有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 也有权要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几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一个或多个连带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时,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将被消灭。 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在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然而,如果自然人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死亡或法人解散或破产,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否适用。 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个或几个人清偿了所有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被消除,清偿债务的债务人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 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向其他债务人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形成清偿债务的债务人的偿还权。
连带债务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续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但是,如果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否对其适用。 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就形成了清偿债务的债务人的求偿权。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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