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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没有满足业主需要的情形下,将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是不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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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目前多数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或专用。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即使是业主共有的车位,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也是合理的。根据《》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利益分配。实际上,物业公司并不是收取停车费的主体。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因此,也就不存在合不合法的质疑。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物价部门: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小区停车位可以收费,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收费。收费必须取得市物价部门的允许,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1、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但是要看具体情况再定,总的来说,收费大概是肯定的,关键是收的钱应该如何处理。 2、根据《物权法》第74条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该部分车位是属于你们业主所有的。 3、其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力在业主大会。因此,此部分的车位的划定、管理、收费等应经业主大会通过决议。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标准车位面积一般多大的相关知识,汽车的车位,它的面积一般来说都是比较固定的,因为汽车它的尺寸也不是很大。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1、第一种最简单,产权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2、第二种最常见,产权属于政府,但是开发商可以对其进行经营管理(法律规定谁投资谁管理使用,但是开发商投资还是业主投资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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