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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免费的。根据有关规定,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实...
新肺炎疫情国家免费治疗。1、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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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双方6月21日签订的协议不存在显示公平之说.理由如下:1)从所谓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张某的主观而言,张某在与李某签订该协议时明知自己只支付了2.86万元(远低于4.4万元)从他处购得的,但张某自信李某不可能"查证"这一事实,在此种谋利心态的支配下,张某始与李某签订协议.2)从李某的主观上看,张某以远低于4.4万元价格购得烘干机的事实虽是发生在双方签订协议之前,但此时凭借李某的经验及其知晓的信息不太可能明知李张系以2.86万元购得,故李某无令张遭受不公平的故意.3)从制定法律时依据的一般道德标准和一般人的认知标准看,张某以低价购烘干机在先却仍与李某签订可能对自己不利的协议,足以表明张某有"失利"的心里预期,即张某从主观上应当预见到这种因李某查证事实后对自己不利的后果.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不利后果对李某而言"机会"亦是均等的.4)最后,协议的终局结论注定是一方"失利",但因该结论系在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故,我以为,张李间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行规定,这种协议是有效的不可撤销的.
2004年“乙肝/丙肝肾移植患者临床治疗专家共识研讨会”提出,术前供受者之间的合理搭配直接影响受者的预后,对于HBV/HCV标记物阴性的供者可以供肾给标记物阴性/阳性的受者这一点勿庸置疑,而对于标记物阳性者原则上不能作为肾移植的供者,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供者无肝炎病毒DNA/RNA复制、受者亦为阳性、患者自愿要求等,也可考虑谨慎使用,对于这样的移植受者术后应密切随访因此,医院具有明显的过错,建议立即到医院复印封存病历,然后再与医院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新冠肺炎疫情近期在各地肆虐,各级政府、企业、各种社会组织和每一位公民都用自己的方式与疫情做着斗争。疫情将在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很多企业将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来主张合同免责。 网友咨询: 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必然免责? 律师解答: 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突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按照甲类传染病的标准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企业停产停工,居民居家隔离,从其产生和形成的突发性、传播和影响的广泛性及控制和阻断的艰巨性来看,新冠肺炎疫情确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但仍需结合具体民商事纠纷个案案情来综合判断是否可以免责。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律师补充: 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应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相关规定,判断疫情是否可作为不可抗力构成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免责事由时,应当综合判断,疫情影响并不必然导致合同义务免除或合同免责解除。 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是否构成合同解除免责事由,与房屋用途、合同期限、履行情况、疫情影响程度及因果关系等相关。只有在不可抗力直接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情形下,承租人才有权请求减免剩余租期的租金。经营性商业用房租赁合同期限较长,承租人装修投入较大且合同主体多为公司,短期的疫情影响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对此类合同的解除,法院应持谨慎态度。 律师结语: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无法履约或无法按时履约,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适用何种法律救济手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应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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