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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购房人在交纳定金前,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条款或补充条款的事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及其补充协议达成一致意...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是双方民事行为,补充条款的不能达成并非卖方或买方违约不订立合同,因此开发商在拒绝签补充协议时,你一定要端正你的立场,若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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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市住建局申请《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可申请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或者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按照企业条件分为 一、 二、 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市住建局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向市住建局申请资质期限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不得申请资质延续,而需按照资质核准条件重新核准资质等级。
建议购房人在交纳定金前,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条款或补充条款的事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及其补充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交定金,或者在交纳定金时在认购书中与开发商作出约定。
建议购房人在交纳定金前,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条款或补充条款的事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及其补充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交定金,或者在交纳定金时在认购书中与开发商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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