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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转让或是否行使优先权的决议; (2)子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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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具体流程如下: 1、受让人为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人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股东; 2、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才可转让; 3、如果其他股东使用优先购买权,则转让给该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的程序: 1、向董事会提出申请; 2、通过股东会决议;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5、变更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等。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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