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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可以是人民政府调解的。 由各地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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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涉及到不动产,由土地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诉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对土地的确权无管辖权,因此必须先行经过人民政府处理后才有管辖权。凡是以土地权属为由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裁定予以驳回。但除土地之外的不动产(如房屋)的确权案件,属法院管辖的范围,确权和侵权可以一并审理。本案件发回重审后,原告仍然享有一审的诉讼权利,有权减少或增加诉讼请求。因此只要法院对本案的确权有管辖权,就可以对确权和侵权一并审理。
土地纠纷主要分两种,一是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二是农村承包经营权方面的纠纷。 1.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主要是组与组之间,村与村之间,甚至是乡与乡,县与县之间的土地所有权最属问题的纠纷。这类纠纷由纠纷双方上一级的国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级政府作出处理定决。是法院不受理的案件类型。 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有三个主要途径:一是通过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进行调解,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进行调解,这是大调解的范畴,纠纷当事人可以坐下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调解书,双方签字认可后生效;二是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程序与打民事官司类同;二是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或诉讼中,相关法律没有设定前置条件,可以按纠纷当事人的意愿任意选择其中的解决方式。一般顺序是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仲裁,对仲裁不服再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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