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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那么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流程须征询其他股东的意见,由其他股东出具书面意见(或者是形成股东会决议),转让方和受让...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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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股权,须征询其他股东的意见,由其他股东选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并出具书面意见(或者是形成股东会决议),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去税务局缴纳所得税和印花税等税款。
公司整体股权转让流程: 1、要去公证处做一个公司整体股权转让,然后凭股权转让书到工商办理变更法人、公司名称、运营范畴、运营地点等。再便是变更后面的国、地税等。 2、要协商好公司整体股权转让资金、签订公司整体股权转让条约。 3、到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办理公司整体股权转让手续。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1、共同协商,达成初步的意向; 2、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买卖双方就协商内容签订合同; 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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