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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工期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开工日期: 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3...
如果合同是按2000计价,那么建筑面积就必须参照2000定额计算 但2005年以后的合同一般都是新定额,但也有参照2000计算的,主要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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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指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设计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还有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有些合同虽然约定了有效期限,但有未完成事宜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项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一般要在合同中约定)。
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确定,一般不会超过当地的平均水平,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实行质量保证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包括基础工程、主题结构工程、房屋防水工程等土建工程、电气管道、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保修期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在合理寿命内正常使用、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各类工程的最低保修期,分包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寿命;(2)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供冷系统为两个供暖期和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年。其它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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