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申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间进行。债权人逾期无正当理由申报债...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申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间进行。债权人逾期无正当理由申报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申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间进行。债权人逾期无正当理由申报债权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债权,将得不到任何清偿。逾期未申报的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申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间进行。债权人逾期无正当理由申报债权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债权,将得不到任何清偿。逾期未申报的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申报债权,是人民法院在依法宣布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依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或公告依法享有的权利,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 人民法院在发出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已破产的通知或者公告中明确规定,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没有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责任由自己承担,其意味着债权的丧失。 为了更全面、更具体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这种情况作了如下的补充规定: 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是“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期限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