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诉讼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的,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或者包含给付之诉的合并,即提...
诉讼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的,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或者包含给付之诉的合并,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财产保全的具体程序是: 一、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三、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四、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