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只要法院接受了案件,就不存在过了诉讼时效。公告当然是一个办法,但是比较耗时;和法官关系搞好,你去被告家盯着,一旦被告回家,给法官打电话,立即...
不接没关系的,传票起到一个传达的作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 (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被告不到庭的将会以缺席判决,这种情况下被告等于放弃了当庭抗辩的权利。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向法院起诉,法院说通知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而不是让原告撤诉; 2、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可以在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将诉讼文书公之于众,经过一定时间则产生送达的效力。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经过法定期限60日,视为送达。 是在采取其他送达方式都无法送达时,才依照程序启动的一种送达方式。 法律对原告是否有权申请公告送达并没有规定。毕竟送达是法院受理案件后的内部程序。按理是应该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启动公告送达。 如你向法院提出,法院一般会要求你到被告原籍派出所开具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 你也可以和法院协调,法院可以向原告原籍派出所发函原告原籍派出所要求协助。 简单的说,公告送达启动的两个必须的条件 1,原告下落不明(不仅对于你是下落不明,对于当地部门来说也是下落不明)2,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效。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8人已浏览
485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