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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应该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如果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工作年限进行计算。 相关规定如下: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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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再存在劳动关系了。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提前终止合同的赔偿方式如下: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按照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本条所说的月薪是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员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而不支付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员工没有过错,也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支付员工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2个月的工资;2、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且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应当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3、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员工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书面通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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