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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任期未到,没有出现法定情形时不能要求改选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
1、依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任期未到,没有出现法定情形时不能要求改选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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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任职届满或者董事在任职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可以改选董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任职未到,没有出现法定情形时不能要求改选董事会。 2、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出。董事任职三年,任职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职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任期未到,没有出现法定情形时不能要求改选董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备案申请书》(加盖公章);2、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加盖公章);4、依据《法》和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的发生变动的文件;有限责任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份有限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5、新任董事身份证件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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