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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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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股东的出资可以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我国公司法规定,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同时也规定了股东不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其出资,但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方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可以转让,但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之所以如此,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重视股东之间的联系,具有人合公司的因素,与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出资是不相同的。通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经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得将自己出资的全部或者一部分转让给他人,不同意转让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可以转让,但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第一、 二、三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权。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但有以下的限制: 1、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 3、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就拟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还具有优先购买权。 风险提示: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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