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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期限和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期限: (1)《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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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以下内容: 1、3日是从你收到听证告知书的次日开始计算。 2、3日是指3个工作日。 例:你1号收到听证告知书,2、3、4号就是你申请的时间,若你在这段时间未申请,行政机关就可以在5号给你发处罚决定书。(前提是1——5号都是工作日)
1、行政处罚听证告知时限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三日期限指的就是三个工作日。 2、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关于行政处罚扣押期限是:这个主要看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犯罪扣押,如果是行政执法,最长是30天;如果是刑事犯罪扣押,最长是1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六条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对银行存款等各类可以直接扣划的财产,人民法院的扣划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 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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