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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第一步: 1.夫妻双方首先要达成离婚的合意即双方同意离婚. 2.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房、车、存款、股票、债权、公司股...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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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省时、最经济的离婚方式。但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 a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b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c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d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e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以上几点,如果有任何一点达不成协议,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
协商离婚需要双方先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在30天内共同申请离婚证。 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二、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过去了,从第31天到第60天,男女双方都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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