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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离婚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2、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材料 1、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张)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是人生大事,你要考虑清楚!如果决定离婚,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找律师书写诉状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一般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平分,子女抚养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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