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商标恶意抢注的应对策略 商标使用人应加强权利保护意识,应当将商标权保护作为发展的基本战略之一。首先应建立风控制度,在其商品或服务投放市场的第...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大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商标抢注行为对原权利人造成困扰,给市场公平竞争带来不良影响的同时,也给商标审查机构带来巨大压力。 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没有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 3、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