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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不同情况而论一、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二、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夫妻双方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个房子是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分割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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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或出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后,父母在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被赠与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父母在夫妻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在夫妻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于自己子女个人名下,也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诉讼中,在分割婚后购买的房屋时,如果一方突然拿出向父母借款的字条,主张房屋是向父母借钱所购,而不是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法院不会对字条的真实性审查,因为涉及到案外人的权利,对此应该另案处理。
您的问题您觉得很困惑,关键原因是没有厘清一个时间点的问题。第一、父母在子女婚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房子属于子女一方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子女结婚后(看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点)还贷部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三、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女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平均分割。第四、结婚后,一方以自己的房产出租所得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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