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
离婚后再婚应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办理时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大两寸双人合影照片三张、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后再婚应到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办理时,双方应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大两寸双人合影三张。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明、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材料。
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补充: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③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④登记: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⑤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再婚夫妇需携带下列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1。双方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可当场拍照);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