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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制是指实收资本额在一定期限内累计到达的数额,包括实物投资和货币投资。你公司股东出资10万元,分五年缴清。如果是缴纳的货币,可做如下会计分...
《公司法》中的第27条和83条规定,公司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额度需高于企业全部注资的30%。该法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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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两者相符。但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减资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要在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所以通过减资使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相符要慎重使用。
根据2013年12月28日颁布的新公司法,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再需要实缴资本,只需要认缴就可以作为注册资本.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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