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相关政策,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对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所有权,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中...
只要你保留你的农村户口,宅基地使用权将一直存在。如果将户口从农村迁到了城市,则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自动收归集体,也就是村集体所有。建议即使搬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具备特定的身份条件,即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如果农民户口迁到城市,丧失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丧失了宅基地使用权。但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宅基地使用权并不一定被收回。
存在地方性差异,应以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 1、当事人属于“非农业”户口的,原则上来说,在农村的宅基地是会在当事人户口迁出后的一定时限内,由原集体收回的,相应的待遇,也就不能享受了;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该宅基地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存在地方性差异,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 1、当事人属于城镇户口的,就不属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只有使用权,一般来说,是不是翻(新)建(筑)的; 2、由于宅基地政策是地方性政策,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32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