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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由赔偿义务人(医疗机构),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予以赔偿。例如,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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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对于医疗事故中的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数额的计算方式: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根据陪护人数,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同行业工资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由医疗机构按照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数额进行赔偿。且赔偿数额一般以医疗事故等级、医疗机构过失程度、损害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综合确认。
1、医疗事故只有鉴定书没有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二十八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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