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普通刑事案件的程序分为三个大阶段:公安调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公安调查阶段是指,为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作为调查取证...
刑事案件办理程序:(一)侦查阶段1、拘留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1.刑侦部门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县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予以立案; 2.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不予立案; 3.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于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后,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1、侦查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对被拘留者,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自被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投诉和控告。委托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案件。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天。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对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则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的案件,应当明确犯罪事实,证据真实、充分,并写出起诉意见书,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2、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意见。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人民检察院起诉案件审查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并可以与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和沟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审判人民法院审查提起公诉的案件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并附有证据目录的,证人名单及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审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还应当公开审理第一审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并与被拘留的被告人会见和沟通。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辩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法院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刑事案件的办案过程还是很复杂的,每个环节都不能出错,因为出错容易造成冤假错案,对国家机关形象和司法公平公正产生重大影响。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62条规定,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六)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1人已浏览
845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