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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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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法官是可以做缺席判决的。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分三种情况处理,公告送达、缺席审理或者拘传到庭。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的,可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之后缺席审理。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法院一般会缺席审理。若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则依法对其拘传。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的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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