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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名义行使撤销权(但不知是否过了时效),并要求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制裁,如情节严重,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可以以名义行使撤销权(但不知是否过了时效),并要求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制裁,如情节严重,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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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名义行使撤销权(但不知是否过了时效),并要求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制裁,如情节严重,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的财产,主张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债务人转移财产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担保。债权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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