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身份证挂失后又找到了可以取消挂失,挂失只是向公安机关表示自己的身份证暂时丢失了,如果当事人将身份证找回来了,可以向公安机关取消挂失,之后可以...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违法记录和犯罪记录都伴随着当事人的一生。“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你的入职后才签合同吗这个问题有以下内容回答《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2、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身份证补办后,又找到了丢失的身份证,原来的如果在有效期,就好用;否则,不好用。身份证补办后,原来的身份证信息并不会覆盖,仍然可以证明本人身份。旧证在有效期内不需要使用机读项目时通常仍可继续使用,这是身份证制度的一项缺陷。居民补办身份证时,身份证号码不变,里面的住址等信息一般也不变动,唯一发生变化的是证件的签发日期。当公安机关进行查验时,就能识别旧证失效,新证是有效的。但这种识别仅仅局限于公安机关的系统里面,而使用旧证去银行办业务、去酒店住宿、去网吧上网等,系统照样判断此证“真实有效”。
失业金领取后当然是可以再找工作的,只要你能申领成功,领取后你马上就参加工作了只是不能再领取失业补助了而已.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8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1,962人已浏览
4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