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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建设工程款结算的方式有:按完成工程目标进行结算;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按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
1、按完成工程目标进行结算;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按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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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1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第10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筑工程承包企业结算工程款,致使建筑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 您的情况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知有没有跟承包方签订合同,或者保留有相关欠条凭证?建议您给我来电说明详细情况,具体操作有不明白的也可以给我来电详询,电话咨询免费。
看具体情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结算工程价款。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可以修复不合格的工程。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也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工程款,但修复费由承包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予以支持。
解决工程结算纠纷通常有四种方式:双方自行和解。和解是双方自行协商、沟通、谈判的解决方案,对于合作基础较好的合作伙伴,工程结算纠纷较小的项目,这种解决方案是最好的,不仅效率高,而且经济友好。由第三方机构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到法院确认。目前,有相应门从事建筑工程调解的组织,也有相对专业的调解人员。通过这些调解人员的沟通和协调,可以实现调解。商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一裁终局。商业仲裁需要签订协议时,由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在签订协议后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仲裁通常效率高,争议解决时间快,保密。调解或判决由法院审理。法院可以在受理判决前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效力相同。如果不能达成调解,法院可以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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