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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号侵权的赔偿数额如下: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 2、实际损失如果难以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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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标侵权赔偿多少钱,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行为规处罚定是笼统的,自由裁量的空间太大。因此,各地基本上都有一个行政处罚的细化规定,定性不同处罚额度也不同。生产环节商标侵权的基本上都是按明知定性,销售环节有明知、应知、不知该商标是否属于侵权的几种情形,商标本身有同种商品近似商标、同种商标相同商标、类似商品近似商标、类似商品相同商标几种情形;具体定性时通常要综合考虑上述诸因素。关于怎么算商标侵权,在处罚额度上,已销售的通常是销售额的1倍以上,存货一般在货值的50%-1倍之间,另外还要参考该商标的知名度,一般情况下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还要在基础处罚标准上增加一定比例,同时,是否屡犯以及主观恶意、配合调查的态度度等都可列入自由裁量的因素考虑内。像你朋友这种情形,基本上处罚额度在15000至63000之间。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我来为您解答关于侵犯商标权的最高赔偿数额是多少这个问题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如何计算一、赔偿额标准的规定: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限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规定:“在侵犯商标权案件中,被侵犯人可按其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额请求赔偿,也可以请求将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利润(指除成本和税金外的所有利润)作为赔偿额。对上述两种计算方法,被侵人有选择权。”二、关于利润的认定:“利润”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根据来源不同可以分为生产利润(销售总额扣除生产成本)、销售利润(生产利润扣除销售成本)、经营利润(销售利润扣除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和税后利润(经营利润扣除后的利润,即纯利润)等等。那么,《批复》中的利润究竟是指上述的那一种?《批复》解释“侵权利润”指除成本外的所有利润,那么,“成本”范围又如何界定,是否包括管理部门的费用?目前通行的处理方法是将利润理解为销售利润,即扣除生产成本和销售成三的所有利润。三、对于销售数量的确定:一些处于特殊情况下的产品该如何处理,这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1、库存品。由于库存品尚未进入流通领域,未对商标权人的市场造成实质性的侵害,不应计入销售总数。如侵权人愿意折价购买存品的,可以收买;否则予以销毁。2、在代销、经销过程中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二者法律性质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代销产品的所有权还未转移,虽然已对侵权专用权人的市场造成了一定的潜在损害,但仍按库存品处理。经销产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已实质性的进入了流通领域,构成了对权利们品销售市场的实在威胁,应计处销售总数。3、退货的侵权产品。因产品质量有其他原因,被退货的侵权产品应按库存品处理,按不低于商标使用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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