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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夫妻双方必须了解领取结婚证书的当地政府政策,准备必要的资料,特别是检查身份证和户籍簿。2、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后,在民政局登记收到结...
结婚证办理流程: 1、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到男女其中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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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审结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说该案特殊是因原被告未经办理结婚登记,法院按离婚办理。 本案的原告A和被告B,于1990年12月未办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时,A未达法定婚龄。 后来双方感情破裂,不能和好,要求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未完全协商一致,应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经法院审查核实,原被告于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二人的婚姻依法属事实婚姻,告知其可作为离婚案件起诉。A当即起诉,法院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当即立案,当即办理受理、应诉相关手续后就地开庭审理,庭审中经做和好工作未果,二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协商一致后达成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制作调解书下发当当事人,该调解书作用相当于民政部门的离婚证。 本案作为离婚案件受理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没有结婚证,主要有结婚证丢失、没领结婚证、结婚证被一方藏匿常见的情形,在这些情况下,该如何离婚的问题: 1,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3,结婚证被一方藏了起来了,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1、带齐登记机关要求带的证件和材料,并由登记机关进行查验;2、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在监誓人面前完成;4、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查验,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6、颁发结婚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了之后,虽然人身自由还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其结婚、离婚的权利还是有的,不过此时要与他人登记结婚,领取到结婚证,还是要看是否符合《婚姻法》中的有关规定,与其本人是否有被取保候审其实并无关系。至于被取保之后办理结婚证的地方,也是要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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