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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2008年被正式确立为法定节假日。2008年的4月4日——第一个“清明节”法定假日。 (1)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
清明节,2008年被正式确立为法定节假日。2008年的4月4日——第一个“清明节”法定假日。 (1)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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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2008年开始把“清明节”作为法定节假日。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把“清明节”作为法定节假日,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08年被正式确立为法定节假日。2008年的4月4日——第一个“清明节”法定假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放假1天(5月1日);(五),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清明节,2008年被正式确立为法定节假日。2008年的4月4日——第一个“清明节”法定假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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