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证遗嘱的订立流程

2021-01-22
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1、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2、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3、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   (2)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4、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5、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6、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7、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8、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9、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10、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代书遗嘱公证的条件”等法律知识。相信大家对于代书遗嘱公证的条件应该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从上文中所知,代书遗嘱必须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主要是为了防止日后发生纠纷,代书人、遗嘱人、见证人也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