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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给孩子户口的方式:母亲申请登记的,应当携带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向子女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父亲申请登记的,除上述材料外,...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结婚后户口是否随迁,都是可以的; 2、新生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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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需要带齐如下材料:父母申请,村委或者居委会相关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医学出生证明,准生证。去父母辖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如果是已婚的有结婚证的,就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到男女随便一方的(一般是女方)计生办补办孩子的准生证(如果是超生和不符合生育条件的需要交纳罚款)。
1、办理时间:在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都可办理。 2、材料 (1)双亲家庭 提供家长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单亲家庭 无法了解孩子父亲(或母亲)的相关信息的,应由孩子母亲(或父亲)或由其监护人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和加盖手指纹印。其他材料与双亲家庭相同。 3、办理程序 (1)到孩子出生所在的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记录》。 (2)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1、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 2、再凭上述证明及证件,去指定的机构(如:妇幼保健院)等,申请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后,再去孩子的出生地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再带上出生证明、亲子鉴定证明、”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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