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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被申请人未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
按照规定:行政复议的撤回必须是在申请人自愿的情况下才与准许.但是就有申请人因申请行政复议而受到现实的来自被申请人的死亡威胁,复议机关仍然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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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可以和解。和解后,可以撤销行政复议申请。
不是同一个事实和理由申请就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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