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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多套房产税

2021-10-01
一.房产税征收对象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两类: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从此征收对象可以看出,当地居民首次具有免征优势,也有购买限制规定。可以多买,但必须缴纳房地产税!二.房地产税计算依据1、税收计算依据:住宅市场交易价格的70%。2、税率:实施0.4%~0.6%差异化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宅每平方米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市内上年度新建商品住宅的平均销售价格的2倍(包括2倍)的,税率可以暂时减少为0.4%3、征税面积:市内居民家庭每人60平方米的免税住宅面积(指住宅建筑面积)的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因此,房地产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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