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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事宜: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
如对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即使你不同意离婚,也可以作出判决。当然,如对方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准予。对于房产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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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一方有结婚证办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1、一方当事人失踪后,另一方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对下落不明人可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发送诉讼文书。或者另一方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后再依法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选择起诉离婚。 一方办理离婚手续: 1.写出离婚诉状:要求离婚的一方写出书面离婚诉状。诉状中表明被起诉人(被告)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表明具体诉求: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写清离婚理由。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状: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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