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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
对于一般的公益捐赠抵扣个人所得税吗,按照我国税务法律的规定,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可以直接抵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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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通过中国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和贫困地区捐赠收入。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部分可以从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福利性老年服务机构、非关联科研机构、高校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经费(偶然收入和其他收入除外)捐赠,允许从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个人捐赠允许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全额或一定比例扣除。实际捐赠超过当期可抵扣的捐赠限额的,除文件特殊规定外,超额部分不能结转到下期结转抵扣。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而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福利性老年服务机构、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研究开发经费(偶然所得、其他所得除外)的捐赠,准予从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对外捐赠允许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全额或者一定比例进行扣除,如果实际捐赠额超过当期可以抵扣的捐赠限额,除文件特殊规定外,对超过部分,是不能结转到下期结转抵扣的。
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计算公式为: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如果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扣除限额扣除;小于或者等于捐赠扣除限额,按照实际捐赠额扣除。扣除捐赠额情形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说明:除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之外,其他的所得项目在适用本公式时,不减除“速算扣除数”。)部分经过批准的基金会,如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个人向其捐赠的所得,按照规定可以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时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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