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实施下列施工可能影响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建设工程,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与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环保、国土、水利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合理确定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并制定城市排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维修养护制度,按照有关技术标准,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对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修和养护,保证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二)对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并在春融后和入冬前进行全面检修,汛期前和汛期中要加强巡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三)及时组织清掏、疏浚和修复排水管渠、河道等城市排水设施,定期检修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污水资源化利用而制定的技术标准,标准号B18918-2002,发布时间为2002年12月24日,实施时间为2003年7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降雨规律和暴雨内涝风险情况,结合气象、水文资料,建立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加强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市内涝防治水平。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利、气象、房地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相应的预防治理措施,建立城市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淀、湖泊调蓄洪水的功能,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和河道防护、整治,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确保雨水排放畅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6人已浏览
2,277人已浏览
817人已浏览
2,5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