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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前,对销售假药罪的认定,要看是否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而《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销售假药罪中需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适用拘留的对象和条件有其特定性,拘留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2是有紧急的法定情形,即《刑事诉讼法》6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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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的判刑标准与取保候审无关。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者的人员知道是假药,提供给他人使用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二、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1]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则是本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2]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根据最新修正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四、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生产销售假药罪只有在明知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同时拘留期限最长不过超14天,如有证据证明犯罪的公安机关需报检察院下批准逮捕的手续,嫌疑人从拘留所转移至看守所羁押,公安侦查阶段最长为2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最长为1个半月,法院审判阶段最长为1个半月,可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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