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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为其股东提供担保,但是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且该股东不得参加前款...
证券法明确规定了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第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的净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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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证券公司或者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拒不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或者提供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或者报送、提供的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公司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股东有过错的,在按照要求改正前,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
融资担保公司不可以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我国的法律规定,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为其他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条件不得优于为非关联方提供同类担保的条件。融资担保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应当自提供担保之日起30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可以。只要融资担保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在被担保股东回避的情况下经由股东会决议,在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内为股东提供的担保都是合法有效的。 风险提示: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擅自为股东提供担保,这个担保的有效性就要看担保债权人是否是善意第三人了,如果担保债权人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则该担保构成合法有效的第三人保证,从维护交易安全的立法原则来讲,公司应对担保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违规作出该担保行为的董事和高管必须对该担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负责。若担保债权人有主观恶意,则担保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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