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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责任的认定是交警才有权利;事故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对半责任、次要责任、无责等五种;如果是已经定责,首先要保存好事故责任书;如果对所定的责...
一般交通事故驾驶证行驶证被扣一般多少天可以取回?在当事人的责任认定处理完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双方驾驶人在责任认定书上面签名后方可取回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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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交警扣留事故车辆,扣留行驶证、驾驶证进行调查取证。取证工作完成后,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将通知肇事者取车。一般责任的认定是交警有权;事故分为五种:全责任、主要责任、半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如已确定责任,应首先保存事故责任书;对责任有异议的,可以有行政复议权。
根据我国道路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 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因此,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 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35天。 但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此种情形下,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则扣车的时限将会延长一倍时间。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交通事故驾驶证一般来说是扣五天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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