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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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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是两个概念,不能相互混淆。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是指的个人由于达到个税起征点,当月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包括个人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部分,是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基数。
1、纳税义务人不同。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比如个体工商户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 (2)、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说只要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无论是单位和个人均要缴纳增值税。 2、适用的税率不同。 (1)、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经营所得适用税率和其他所得适用税率。 (2)、增值税则分为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的税率分别为13%、9%、6%和零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或5%,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3、税基不同。 (1)、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 (2)、而增值税的税基是流转额,即应税销售额(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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