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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 2、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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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股份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是: 1、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应当给职工的补偿金; 3、欠缴的税款; 4、普通的破产债权。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优先股>普通股。 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 普通股是享有普通权利、承担普通义务的股份,是公司股份的最基本形式。普通股的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收益享有平等权利,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分红,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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