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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交纳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行政拘...
保释即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因此,行政拘留不存在保释如果被拘留人对处罚不服,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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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被行政拘留的人不能保释,也就没有所谓的保证金。可以申请保释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不是违法行为人。但是被拘留人如果符合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的,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
行政拘留的保证金每天是二百元。但同时要符合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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